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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使用涉农项目资金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三、项目资金整合使用范围
  (一)中央和省财政下达用于我市“三农”的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用于农村的交通、教育、科学、文化、供电、卫生、体育、广电、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基层组织建设资金和市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同类专项资金(包括相应配套资金)。
  (二)省财政下达用于我市农村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市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用于农村的同类专项资金(包括相应配套资金)。
  (三)中央和省财政下达我市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农业机械化资金、畜牧业发展资金等支农资金和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及市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同类专项资金(包括相应配套资金),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发展的部分。
  (四)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援助我市的帮扶资金。
  (五)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农业的贷款、赠款。
  (六)可以纳入整合范围的其他资金。
  四、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式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在政府投入层面上,采取项目配套安排、资金分级整合的方式;在政府资金引导投入的层面上,采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贴息、担保、保险、参股、以奖代补等投入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发挥资金整合效应。在具体方式上,主要采取以项目统筹安排(项目拼盘)带动资金整合的方式,选择部分易于资金整合配套的重点项目,制定项目规划和资金整合方案,围绕项目规划和项目资金整合方案,将相关资金按各自的性质统筹安排(实行拼盘),集中投入使用。主要借助于七个平台,整合相关资金,统筹安排七大类项目:
  (一)以整村推进生产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为平台,整合设施农业、特色种养业、产业化基地、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资金、产业化贴息资金、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信贷资金等生产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和企业资本,统筹安排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为平台,整合小型农田水利、农业土地开发整理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农田治理项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以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为平台,整合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新品种引进推广、科技扶贫、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统筹安排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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