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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宁市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宁市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建管[2008]94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青政办明电[2008]2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及省建设厅《青海省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西宁市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西宁市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青政办明电[2008]2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及省建设厅《青海省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把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时间和形式

  (一)督查行动时间:2008年5月至7月底。

  (二)督查行动形式: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青政办明电[2008]2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27号文件及省建设厅《青海省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各责任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实际,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行动。区、县级应督查不少于2/3的乡镇。期间,我局将督查不少于2/3的区、县,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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