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鼓励高层次卫生人才对当前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言献策,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
第五条 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工作调研、开会座谈、节日慰问等多种方式,与所联系单位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建立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联系单位就人才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一次,听取所联系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第六条 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要为局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做好各项综合服务工作,每半年征求一次高层次人才的建议,汇总后按分工报联系的领导,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协调解决高层次卫生人才及有关单位反映的问题。
第七条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也要联系部分高层次人才,及时掌握高层次卫生人才的有关情况,加强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和研究,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及时向局党委汇报,为局党委决策当好参谋。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分工名单
领导干部
| 联系单位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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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敏
| 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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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春
| 市第一医院、山东侨联医院、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市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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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洪涛
| 淄博卫校、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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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光坤
| 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级机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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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辉
|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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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 国
| 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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