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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四)选好用好各类卫生人才。一是建立完善卫生人才评价机制。要规范现行的卫生管理人才推荐测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评聘、注册,以及工勤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聘等制度。探索建立人才医德和业绩档案制度,为人才的选拔使用提供依据。二是推行聘用(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才和工勤技能人才,以鼓励创业为重点,积极推行聘用(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考),现有人员依法加强合同管理。三是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建设高标准临床实验室,为高层次人才进行科研攻关创造条件,使高层次人才在干事创业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力求做到用好一个人才,带动一个学科,聚集一个群体;定期举办高层次卫生人才论坛、座谈会,积极听取高层次卫生人才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卫生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五)加大对卫生人才的有效激励。一是建立完善新型绩效工资制度。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卫生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除按照规定兑现有关待遇外,还要按照其工作业绩加大福利待遇倾斜力度。二是建立完善奖励制度。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定期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三是加大精神激励力度。广泛宣传优秀卫生人才的先进事迹,激发各类卫生人才创业热情和创造力,形成人才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的生动局面。

  (六)逐步完善卫生人才市场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测评、价值认定、联结供需双方等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引导人才合理有序地流动;积极拓展和完善卫生人才市场在人才信息,人才流动,人才培训,人才素质测评,职称评定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功能。

  (七)努力为人才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决定人才去留的主要因素,在于能否为人才提供并不断创造良好的环境。要主动关心解决各类人才在技术创新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多渠道了解掌握人才的思想状况,并及时沟通交流,为他们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要注意关心人才的家庭和生活,重点帮助解决好各类人才的住房、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等问题,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充分尊重人才个性,用人所长、容人所短,努力创造宽松、和谐的人才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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