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的通知
(伊政办发〔2008〕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近年来,我市着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市级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应急预案演练,也成功处置了诸如今年7月8日发生的黑龙江嘉荫江段水中发现油性污染物等一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通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也不同程度反映出我市在应急管理上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应急意识,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疏于常态管理;应急预案不完善,习惯于凭经验办事,对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相对较低;应急处置设备简陋,物资储备不足,保障能力较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今年5月20日发生的中国银行伊春繁荣路支行墙体被砸事件,正是由于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急意识不强,突发事件发生后,没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先期处置措施,导致了事态扩大,给我市带来了不良影响。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突发事件的易发期,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忧患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伊春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应急责任,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方案》(伊政办发〔2008〕5号)和《关于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执行情况实行目标评估考核的通知》(伊政办综〔2008〕7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明确应急管理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把应急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在全市上下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