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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5.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县(区)政府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二)工作安排
  1.宣传重点。
  (1)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市金融办、鹤岗银监分局牵头,以鹤岗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在《鹤岗日报》以《打击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宣传栏》和《打击和防范非法金融业务警示栏》为标题,以打击防范非法集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为主要内容,分期进行刊登,对非法集资活动及非法金融业务的定义、特征及表现形式进行明示,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其远离非法集资。(市金融办、鹤岗银监分局负责,市委宣传部、鹤岗日报社协助,9月末完成)
  (2)以上述同样的内容,在鹤岗电视台进行三期以上的文字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鹤岗银监分局协助,9月末完成)
  (3)印制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宣传单,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市金融办、鹤岗银监分局负责,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协助,10月末前完成)
  (4)加强社会宣传教育。把《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制作成宣传小册,通过行业监管、区域主管部门发放到银行网点、街道社区及个体工商户、公司等,把宣传小册送到居民手中,扩大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使广大居民对非法集资这个名词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财政局、市法制办负责,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鹤岗银监分局协助,11月末前完成)
  2.宣传管理。
  (1)继续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的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的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的行为。(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负责,市广播电视局、鹤岗日报社、鹤岗银监分局协助,本年度完成)
  (2)继续加强对鹤岗媒体广告的监测,严格限制有关涉及非法集资的广告宣传。(市新闻办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协助,本年度完成)
  (3)经验总结。认真总结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经验,扬长避短、不断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达到预期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合作,努力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机制。结合各行业和地方具体情况,制定好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着眼于社会公众和基层,以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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