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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关于鸡西市社区用房2008-2010年建设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关于鸡西市社区用房2008-2010年建设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8〕100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关于鸡西市社区用房2008-2010年建设规划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鸡西市社区用房2008-2010年建设规划实施意见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2008年8月20日)

  社区用房是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群团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和各项工作,以及社区居民开展活动的有效平台和载体,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进程,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有效解决社区用房规划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民政部、中组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8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7〕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居民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资源整合、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办法,区别不同设施的建设任务和功能定位,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切实解决社区用房基础薄弱、资金和场地短缺等根本性问题,建立长效投入保障机制,更好为社区居民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把服务居民作为社区用房规划和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办事、学习、活动、健身娱乐等需要。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根据社区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结合社区居民实际居住人口数量,合理确定社区用房需求面积,统筹编制社区组织设置布局和社区用房配置方案。

  --坚持资源整合、突出重点。既要发挥各级政府在社区用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又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社区用房建设;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薄弱环节、重点项目和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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