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8〕93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1.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大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科技周”、“科普日”等重要纪念日和时机,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设置宣传展版标语,组织宣讲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和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我国地震灾害严重的国情,普及地震基本知识和防、抗、救常识。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高媒体宣传的有效性,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设防震减灾知识专栏、制作防震减灾专题节目,发表理论文章等,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2.建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县(市)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要建立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深入系统地开展防震减灾安全教育。通过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带动本辖区中小学校开辟防震减灾教育第二课堂,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要定期按计划组织师生开展紧急疏散、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增强广大师生避震避险意识,提高地震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推进中小学校防震减灾教育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1.加快地震台网建设。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关于鸡西市地震台网建设工程问题的会议纪要》(〔2007〕37号)要求,进一步加快地震台网建设。滴道区大同地震台、梨树区河西地震台由市政府投资建设,两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建设地震台涉及的有关规划、土地、林业、电业等方面问题。虎林市东风乡复兴村地震台,鸡东县八楞山、哈达河地震台土建工程、网络传输和通电线路架设工作,分别由所属县(市)政府建设,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地震台仪器设备由市政府投资配备;今年8月底,相关县(市)区必须完成地震台网土建工程,确保今年12月末地震台网建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