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周政办[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办发〔2006〕40号文件加快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07〕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加快种子的繁育、引进、推广等技术服务,为农业稳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
健全种子技术服务和管理机构,稳定种子技术服务和管理队伍,增强服务及监管能力;坚持以产权改革为切入点,加快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步伐;以推广各类种子技术服务为重点,加快种子的更新换代步代,切实发挥种子在农业增产中的作用;坚持以质量监管为重点,逐步构建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提高农业生产安全保障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县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分别成立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农业、编制、人事、财政、发改、劳动、国资、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改革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程序,依法推进。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依法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规范操作。
(三)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快政企分开,建立健全市、县二级种子管理和种子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明确职责,依法理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职能,落实种子市场监管和种子技术服务的各项措施。
(四)搞好过渡,确保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落实好离(退)休人员和分流人员的安置政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