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08]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周口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列为2008年承诺为人民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为确保这一承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控制、促进产业升级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安全为目标,健全完善“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与着力治本、完善制度与强化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示范带动与全面推进、分工协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食品质量安全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5%以上;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99%,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增加20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增加20家。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县城以上城区进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猪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以上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县城以上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新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便民超市1000个,农村便民超市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5%以上。城市和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1-2个和2-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