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08]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周口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的新兴产业,提高城市整体水平,力争在2008年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根据《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产业导向和国家旅游局制定的优秀旅游城市标准,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各单位配合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动员,实施旅游发展战略,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改善我市旅游发展环境,完善城市功能,确立旅游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产业地位,增强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后劲,带动第三产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我市文明建设,树立周口市文明开放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进一步夯实旅游业基础,以突出历史文化景观和民俗文化景观为重点,深度开发“古文化、历史名人”等重点旅游资源,提高现有旅游景区品位,把太昊陵、老子故里打造成在全省乃至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加快旅游产业化、规模化进程,把我市建设成为旅游产业发达、服务功能完善、旅游环境优良的旅游城市,力争2008年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8年4月)。学习国家旅游局文件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由市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参创申请,确定“创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工作步骤、主要措施等重要事项。成立“创优”工作指挥部,召开全市“创优”工作动员会,把“创优”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
(二)创优、自检阶段(2008年5月-2008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的“创优”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2008年7月份由创优工作指挥部按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进行一次自检,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用2个月时间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