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现代畜牧业发展领导组,各县市区也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畜牧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扩大融资渠道。由大用邦杰出资3000万元、市综合投资公司出资2000万元,共同组建周口市农业投资担保公司,搭建融资平台,为肉鸡养殖小区建设提供资金担保。积极开展行业内资金拆借,激活民间资金向畜牧养殖业流动。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根据畜牧业的发展需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实施“信用户等级评定”,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提高信贷额度,延长信贷期限,力争年内组织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办法,形成投资洼地,吸引更多的市外资金投入我市畜牧业。鼓励、帮助金丝猴、大用邦杰等大型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三)完善政策措施。对小区建设用地,要按照村级申请,乡(镇)政府同意,畜牧部门设计、审核,土地部门备案的程序积极给予解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当安排养殖用地,并按农业用地管理,同时通过推广土地流转和返租承包等办法,多方解决标准化养殖场(小区)用地问题。农村废弃地、闲置地要优先安排小区建设。对于按要求建设的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在资金和项目上优先给予支持。养殖场(小区)用水用电执行农业水电价,并保证电力供应。同时严格落实其它惠农支农政策,对上级出台的有关畜牧业政策、法规要不打折扣予以落实。
(四)强化督办检查。市政府把畜牧业发展情况纳入重要督办内容。市有关部门适时对畜牧业政策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完成任务较差,落实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建立奖励扶持机制。市财政拿出500万元,设立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450万元用于养殖小区建设的补贴和奖励,50万元用于基层动物防检体系和畜产品监测体系建设。年底,有关部门依据制定出台的畜牧业发展考评奖励办法,评出畜牧业生产强县和先进县,畜牧业生产强乡镇和先进乡镇,由市政府颁发奖牌,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国家每年下达的标准化建设资金、生猪出栏大县奖励资金优先向这些乡镇倾斜。对畜牧业发展有功人员给予记功、嘉奖。
六、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底-4月上旬)
(一)市县两级政府分别成立现代畜牧业发展领导组,召开动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