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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畜牧业发展推进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在巩固壮大鞋城皮革、志元食品、金丝猴集团等现有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大用邦杰、陈州华英肉鸡产业化项目,争取七月份建成投产。在巩固壮大河南爱普、周口湘大、易邦莲花、项城广联、周口富农、鑫欣牧业等大型饲料加工企业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大用邦杰、陈州华英、青岛环山集团、牧鹤集团饲料加工项目,力争全年饲料加工能力突破200万吨。同时每县(市、区)可根据各自实际,力争新上、扩建或激活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畜产品或饲料加工企业一个以上。

  (三)积极实施标准化生产。对新建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标准化技术规程进行设计,力求做到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生活区、污物处理区隔离分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饲养工艺、免疫程序和投入品使用符合无公害生产技术要求。同时,逐步改造原有生产小区和规模养殖场,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畜牧业投入品和饲养环节的监管。积极进行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年内新增无公害畜产品产地企业30家以上,每县(市、区)不少于3个。年内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并通过认证并投入运转。

  (四)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对新建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要按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的原则,配套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资金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规模场和小区的沼气工程和粪场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养殖污染。每县市区年内新上使用沼气的规模养殖场不少于20个。同时,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料。

  (五)继续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动物防检体系建设的意见》(周政〔2008〕6号),年内对县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和乡(镇)防检中心进行验收,要求全部实现办公、化验、监测一体化,基层防检中心必须全部达到使用要求,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强化动物疫情监测,在全市建立260个疫情监测点,市动物疫病监测检验中心通过认证并投入使用,初步实现疫情测报网络化、现代化。

  (六)努力搞好畜牧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市畜牧局的畜牧通信息平台,建立市、县两级专家信息服务网路,发挥畜牧部门行业优势和通信部门的网络优势,及时为养殖户提供政策法规、养殖技术、疫病防控指导和市场信息服务。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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