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决堵塞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查处破获一批非法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非法收购窝点,打击处理一批收赃销赃人员,扭转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法违规经营、监管失控局面,推进废旧金属收购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根据《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参与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企地共建、警企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法制建设,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县市和乡镇
郸城、商水、鹿邑、项城、沈丘、淮阳、太康为此次全市“三电”专项斗争挂牌整治的重点县市。
(二)重点问题
1、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2、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
3、其他危及“三电”设施安全的问题。
4、部分“三电”企业防范薄弱的问题。
四、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边部署、边展开”的工作思路,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层层部署启动专项斗争。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4月至6月)。各县市围绕“压发案、堵源头”的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彻底清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势头,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的“三电”设施运行环境。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7月至9月)。各县市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重要供电、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奥运赛事的安全播出。
(四)总结考核阶段(10月)。各县市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