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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的2008年周口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坚决堵塞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查处破获一批非法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非法收购窝点,打击处理一批收赃销赃人员,扭转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法违规经营、监管失控局面,推进废旧金属收购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参与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企地共建、警企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法制建设,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县市和乡镇

  郸城、商水、鹿邑、项城、沈丘、淮阳、太康为此次全市“三电”专项斗争挂牌整治的重点县市。

  (二)重点问题

  1、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2、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

  3、其他危及“三电”设施安全的问题。

  4、部分“三电”企业防范薄弱的问题。

  四、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边部署、边展开”的工作思路,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层层部署启动专项斗争。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4月至6月)。各县市围绕“压发案、堵源头”的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彻底清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势头,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的“三电”设施运行环境。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7月至9月)。各县市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重要供电、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奥运赛事的安全播出。

  (四)总结考核阶段(10月)。各县市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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