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和发展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向市场化、规模化发展;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增强公信力;鼓励具有良好经营理念和市场信誉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维权服务中心,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充分发挥 律师在知识产权法律维权服务中的作用。到2015年,全市共引进或建成9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以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为主要内容的中介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市场服务。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努力提高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执法水平,切实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
专利法》极其实施细则、《
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作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通过综合治理,铲除重复性、群体性、顽固性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集中地,并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与营造环境相结合,维护市场秩序与倡导社会诚信相结合,使台州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建立完善市县联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文化、海关、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融入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增强区域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移送渠道,规范刑事执法中的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自律作用,鼓励企业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用,形成以政府公共服务为支撑,以企业、行业协会为主体,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不断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加强会展业及重点领域、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以中国(台州)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中国(台州)塑料交易会、中国(台州)日用商品交易会、中国(浙江)汽车工业博览会等大型会展活动为重点,积极探索,形成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鼓励组建行业性、区域性的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建立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通过行业协会对内部单位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完善行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逐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管理水平。
(四)培养和集聚知识产权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