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充分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中的主体作用。要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推动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主体。要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大力开 展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工作,创建一批对全市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知识产权创造、利用、保护和管理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要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科技、外贸、经济管理之中,将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利用、保护及管理作为本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高新园区认定、评审和复审的必要条件之一。要打造和发展一批有市场潜力的新新品牌和在国内外市场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驰名(著名)商标,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倡导发展自主产权的商标品牌,促进合资合作产品商标使用的本土化。
(二)强化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服务
1、探索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新机制。按照“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要求,探索建立更加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实施。要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积极探索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高;研究制定能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的政策与措施,引导他们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既要重视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企业及5000万元以上的行业骨干企业的知识产权,更要关注广大中小型企业的发明创造,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2、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政府搭台、市场运作、企业唱戏”的原则,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联网、检索工具、文献数据库,整合资源,创造优质的检索环境。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科技创新孵化基地,搭建专利创新服务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服务,有效促进中小企业的自主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健全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体系,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在政府部门和公众之间建立起知识产权的信息沟通和服务渠道,为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商标、版权为主的检索服务;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为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供有效的宣传载体,努力促使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构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包括专利技术、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的交易市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形成流转顺畅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促进闲置专利、商标的安全、便捷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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