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落实各项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制定农村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有效减少农村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死灰复燃。深入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整治力度,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实行重点监管、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工业废物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生产的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体系,防止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
(四)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按照城市主体功能区和生态环境功能区等规划,及时调整并严格执行禁养、限养区制度,优化养殖布局,削减散小畜禽养殖户。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推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依据水体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水产养殖方式,严格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
(五)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与城市(区域)污水处理厂临近的地区,争取统一纳管处理。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地区,按照环境敏感程度,采取独立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积极采用生物技术、沼气工程等适宜技术进行治理。逐步推广“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市、区)或区域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远离县城的平原村庄,要以几个乡镇 为单位规划建设区域性的垃圾中转或处理设施。经济欠发达的偏远或海岛社区,可以按照“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处置模式进行处理。逐步淘汰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普遍建立长效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村庄垃圾收集与清运、道路清扫等日常保洁工作。
(六)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作物专用肥、缓释肥等新型肥料,逐步提高化肥施用效率,减少农药化肥用量;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和有机食品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完成百万农田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100万亩以上。完成全市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建档、监测和修复制度。制订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开展污染土壤修复综合试点。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强化农田土壤重点污染区的治理和修复,积极开展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内农田土壤重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 5-10%,中、轻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 5%左右。土地整理、复垦和滩涂围垦要科学规划,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到2010年,确保全市土地退化指数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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