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尊重群众的意愿和实践,采取不同的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实施长效管理,持续提高农村环境保护水平。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加强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以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政策,优化整合各类资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政府推动,公众参与。坚持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切实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加强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向农村辐射和延伸。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
(三)主要目标
至 2010 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全市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民环保意识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全市60%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达到90%以上;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开展水产“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推进百万亩生态渔场(塘)建设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面积达到190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100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7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 5%;提升标准农田总体地力,积极开展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内农田土壤重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 5-10%,中、轻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河沟池塘水面面积不低于现有水平;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 95%以上,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把保障和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明确保护目标和责任。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加强对保护区内化肥、农药、垃圾和有害物品的监控,加强禽畜、水产养殖环境管理,加快实施水源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强化地下水管理,实行取水许可审批。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二)深入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生态村镇建设为载体,科学编制及实施村庄整治建设规划,连片连线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从治理农村“脏、乱、差 ”入手,着力推进村内道路、村庄环境、住房外观、休憩场所等人居环境的建设。深入实施农村改水改厕工程,彻底消灭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修建生态公厕。进一步优化中心村布局规划,按照体现科学发展、方便生产生活、突出乡村特色、彰显文化底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心村的建设规划,明确数量位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推动生产、生活、服务的功能分区,把一批中心村率先建设成环境优美的农村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