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开展流动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0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开展流动治超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周口市开展流动治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维护路产路权,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周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
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和《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主要干线公路开展流动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按照省政府交通“三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的治超机制,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在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频繁路段开展流动治超,实现固定治超与流动治超的有机结合,构建超限超载动态治理网络,建立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二、重点治超路段
G311线、G106线、S219线、S329线、S213线、S238线、S102线、S217线、S206线、S210线等国、省道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市区出口道路、重要县乡道等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主要绕行路段。
三、组织实施
流动治超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抽调纠风、交通、公安、公路路政、运政部门人员组成流动治超联合执法大队,开展流动治超工作。
(一)人员组成
流动治超联合执法大队组成为:市治超办2人,市纠风办2人,公安交警4人,公路路政7人,运政2人。
(二)职责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