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菜篮子工作的意见
(武政〔2008〕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市长负责“菜篮子”的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落实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菜篮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明确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方向,加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菜篮子”产品流通、储备体系,构建起基地生产充足、流通储备有序、市场供应稳定、质量安全保障、扶持政策落实的“菜篮子”生产供应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突出抓好“菜篮子”产业大基地、大龙头、大品牌建设,力争到2011年,全市建成100万亩瓜菜板块基地,其中快生菜基地10万亩,确保常年园菜地面积不低于40万亩;建成110万亩规模化特色水产养殖基地;新建生态健康家禽养殖小区170个,年生猪出栏规模达到300万头,家禽出笼规模达到2亿只(其中水禽出笼1亿只),奶牛存栏规模达到4万头;扶持培育8-10家日均投料10吨以上的大型骨干豆制品加工企业,使豆制品日产量达到300吨以上;培育“菜篮子”产品配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40家,形成市级以上“菜篮子”产品品牌50个,不断提高我市城市居民“菜篮子”产品自给率,确保全市“菜篮子”安全。
二、落实促进“菜篮子”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菜地保护,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征占菜地审批程序。因建设确需征用、占用、使用菜地和畜禽养殖小区土地的,用地单位须持相关批准文件,经市、区农业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市国土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市国土部门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加大“菜篮子”产业的扶持力度,提高设施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的蔬菜、畜禽、水产等产业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扶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特色生产基地。蔬菜业重点扶持快生菜基地建设和发展钢架大棚、节水灌溉设施栽培;畜禽业重点扶持家禽,适度发展生猪和奶牛养殖,配套解决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问题;水产业重点扶持以小龙虾、河蟹、鳝鱼等为主的名特优养殖,加快现有水产基地更新改造步伐。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将蔬菜风险基金预算增加到2000万元,主要用于防范蔬菜生产风险、市场风险及质量风险,切实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增强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