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周口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2008]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周口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2008年周口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强对我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积极推进已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环保验收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完成脱硫工程建设任务,对皮革皮毛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源地建设,继续对贾鲁河、惠济河二个流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整治,使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保障,初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从而推动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完成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在2007年基础上削减16%的目标任务。
二、贾鲁河、惠济河流域及化工(化肥)行业综合整治
(一)工作任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贾鲁河、惠济河二个流域及化工(化肥)、医药、皮革皮毛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省政府与我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总体目标
1、水环境质量目标
2008年河流监控断面水质要达到责任目标要求,贾鲁河西华大王庄、惠济河鹿邑东孙营闸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达到55mg/L、60mg/L,氨氮浓度分别达到12mg/L、15mg/L(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