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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工作协调,创造良好的免疫规划工作环境,市政府已成立周口市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免疫规划日常工作。各级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指导。

  三、建立完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儿童免疫规划质量。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预防接种网络,加强辖区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免疫规划单位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实施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以及疫苗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有效控制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预防接种的疫苗的购置、储存、运输费用,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常工作经费和基层预防接种劳务费,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儿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制度,接种证查验率达到90%以上,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查验情况,配合开展未接种和未完成全程接种儿童的补种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校园针对传染病防控工作。公安和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本地出生儿童以及流动、暂住儿童的户籍登记和统计工作,准确掌握辖区本地儿童和流动儿童分布情况,协助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摸清应接种儿童底数,做好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疫苗质量和流通环境进行监督管理,每半年对辖区疫苗经销、接种单位检查一次,及时查处举报案件,保证疫苗质量安全。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协助支持卫生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免疫规划公益宣传活动,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和社会参与意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托幼机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协助做好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四、加大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和疫苗针对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要把预防接种政策及相关预防接种知识作为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将其贯穿到学校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行业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和农民健康教育等各个环节。各新闻媒体要更多地担负起公共卫生宣传教育的责任,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预防接种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主动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的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形成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我市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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