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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中的名牌创建目标,每年争取新增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10个以上,浙江名牌产品20个以上,台州名牌产品50个以上,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中形成一批以台州名牌为基础、浙江名牌为骨干、中国名牌为重点,品牌影响面广、带动力强、技术含量高的名牌产品集群,带动我市质量水平和品牌经济跨越式发展。块状经济产品质量居全省前列,省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居全省前列,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6以上。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1、加快制订名牌发展规划。制订我市名牌培育五年滚动发展规划。根据“十一五”名牌创建目标,按照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五项工作原则,分层次确定争创中国名牌、省市名牌年度名牌培育滚动规划。制订全市实施名牌战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育计划,建立名牌培育梯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名牌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扶持名牌企业政策,加强对名牌企业的跟踪服务。支持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
  2、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名牌。按照打造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要求,围绕汽车摩托车、缝制设备、医药化工、家用电器、塑料模具、船舶制造等主导产业和水暖设备、家具、农用水泵、休闲用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集群产业,重点培育发展一批中国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着力提升产业的品牌优势。鼓励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能支撑和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名牌企业,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综合竞争力的国际品牌。以龙头名牌企业集团为依托,进一步延伸产业链,细化产业分工,形成台州名牌产业集群,促进由“台州制造”向“台州创造”转变,全面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总量扩张和效益提升。
  3、加强沿海产业带品牌建设和质量提升研究。各相关政府和职能部门密切关注沿海产业带的发展态势,把服务、推进沿海产业带建设列为重点,加强对沿海产业带品牌建设和质量提升工作研究,并协调、解决沿海产业带发展中存在的涉及本部门的突出问题。
  4、切实加强品牌农产品培育。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一批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建立农业名牌产品出自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的制度,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名牌创建中的拉动作用,鼓励扶持农业企业积极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商标、制订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争创农业名牌。加大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力度,培育创建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重点在蔬菜、水果、青蟹、特色渔业养殖等行业取得新的突破,培育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的质量与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逐步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5、着力打造服务业名牌。积极引导服务业企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选择有基础、有规模、有影响的重点企业,引进先进服务技术,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实施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产品,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在物流、金融、会展等生产型服务业,商贸、餐饮、社区、旅游、娱乐等生活消费型服务业,信息、科教、文化等知识型服务业,培育一批服务名牌企业。针对服务业标准化和名牌创建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加大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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