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全省交通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并报省发展改革、交通部门审批或核准。市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干线公路年度建设计划。
二、实行多元化融资,推进干线公路可持续发展
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市场运作、权责明确”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干线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多元化融资格局。
国道的新建、改造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筹措,以省为主。地方自筹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共同承担,以市为主。公路建设所在地县、乡两级政府承担永久性及临时性土地占用的手续办理、附属物拆迁费用等(约占公路建设总投资的20%)。
省道的新建、改造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共同筹措,以市为主。公路建设所在地县、乡两级政府承担永久性及临时性土地占用手续办理和附属物拆迁费用(约占公路建设总投资的20%)、路基土方工程备土工作及费用等。
工程穿越沿线乡镇时,县、乡两级政府如要求路幅加宽、长度增加或变更路面结构设计等,与原设计方案相比所增加的费用,由县、乡两级政府承担。
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各级政府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公路建设;在争取国家、省建设资金的同时,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内银行贷款,采取政府财政贴息、发行公路建设债券等形式筹措建设资金;对符合收费条件的公路项目,在项目审批或核准时可一并预审批设立收费站(点),作为业主筹资的平台;允许采用对公路沿线依法、依规开发、拍卖冠名权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放开一级公路建设市场。由市政府依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重点项目投资主体选择的意见》(豫政办〔2005〕61号)规定,公开选择项目社会投资主体,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实行特许经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还贷性公路建设项目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化运作。
三、落实分责偿还,促进干线公路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