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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
(周政[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几年来,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公路交通运输网络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得到改善,运营效率大幅提高,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干线公路建设,充分发挥公路基础设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豫政〔2006〕8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改进和加强我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

  干线公路是指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和省道,是全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公共基础设施。

  市人民政府是全市干线公路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将干线公路建设和管理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干线公路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市公路管理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干线公路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规划指导,对干线公路建设管理进行行业监督。

  市公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干线公路建设、公路养护、通行费征收和干线公路路政的管理工作。按照批准的干线公路年度投资计划筹措和使用建设资金,通过招投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管理、廉政工作等负责。

  市财政部门负责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财务监管工作。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深化交通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2003〕10号)精神,强化筹资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树立节支增效的理财观念,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县、乡两级政府配套资金的筹措,加强对干线公路建设协调工作的领导,优化辖区内干线公路建设的施工环境,负责有关征地拆迁、工程土方等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规划、财政、环保、物价、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水利、税务、电力、通讯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加大对干线公路项目建设、融资、资金使用、通行费征管、贷款偿还等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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