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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深入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掀起新一轮整治热潮

  自去年市政府部署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已开展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改阶段工作,发现并整改了一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8〕230号)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工作,认真组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回头看”和新一轮排查工作,认真总结体现当地整治工作特点、经验、成效的材料,并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90号)要求,进一步分析“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预防“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工商、建设、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研究,查找工作不足,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新“三合一”隐患的监控,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消除,并适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自查工作。凡排查工作不深入、“三合一”场所底数不清、整治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较大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从重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制定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严密组织,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十一”黄金周的特点,把做好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完善国庆节期间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要严密组织,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战勤保障工作,加强各种车辆装备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一旦发生火灾,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救人,用最快的速度消灭火灾,用最快的速度抢救物资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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