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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土方和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的通知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土方和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的通知
(苏建价便〔2008〕12号)
各市、区建设局,市各有关设计、施工、建设、咨询单位:
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现场调研,经研究,决定调整建设工程土方和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机械土方”的价格作为独立费停止执行,外进(运)土方均执行“江苏省(04年)计价表”相关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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