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鉴定质量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鉴定质量考核指标和责任指标体系,实行鉴定质量通报制度和鉴定机构“红黑榜”制度,层层签订并严格落实《鉴定质量责任书》。严格鉴定所(站)审批,认真落实年检、评估制度,建立奖惩退出机制,启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全鉴定质量督导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在省、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成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坚持现场质量督导制度,严格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派遣、使用、考核和管理,强化对鉴定现场和鉴定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落实保密制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建立完善鉴定质量投书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空白证书管理逐步实现空白证书发放统计信息化管理。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能力
(一)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和使用国家题库、省题(卷)库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制定完善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管理办法,推进我省地方题(卷)库的开发工作。做好国家题库四川分库的日常管理、运行工作,按规定编辑配发国家题库有关职业(工种)鉴定试题,做好有关职业技能竞赛、企业职工考评的命题审题工作。
(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充实四川职业技能鉴定网站数据和信息,建立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数据库,逐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推广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和考务管理系统,建立统一高效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提高考务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职业技能鉴定队伍专业化建设,研究制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专家数据库,有效发挥其在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研究、政策制定以及标准制定、教材编写、命题技术、题库开发等方面的作用。改进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培训认证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业务能力,完善管理、使用、考核办法。
(四)积极会同物价、财政部门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完善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政策,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行为。
(五)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