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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技工学校灾后复课和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技工学校灾后复课和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8〕34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省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组织所属技工学校通过自救互救转移到省外就读、调整放暑假时间、提前异地生产实习等方式把灾害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限度。全省技工学校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当前抗震救灾处于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的重要阶段,技工学校的抗震救灾工作重点也随之转到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灾后恢复重建。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灾后复课和秋季开学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灾后复课和秋季开学工作的领导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技工学校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做好技工学校灾后复课和秋季开学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安排,扎实推进。

  二、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卫生防控工作

  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技工学校复课开学的安全防范工作,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并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一)主动争取和积极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对学校房屋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和严格的鉴定,未经安全鉴定的,不得使用。

  (二)全面排查消防、体育、生活、教学仪器等设备设施,没有通过排查维修的不得使用。要把电器及电线线路,危化物品、实验器材、实训场所设施设备作为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

  (三)周密部署学校防灾工作,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必要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学生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四)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密切配合卫生部门,认真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疾病防治、卫生防疫工作。继续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和保证饭菜质量,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好学校稳定。

  (五)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安全制度以及警校联系制度等,明确管理职责,做到安全、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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