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通报表彰劳动保障系统“5.12”大地震抗震救灾第二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川劳社发〔2008〕15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临危不惧,舍己救人,顽强拼搏、艰苦奋战,并且充分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互助精神,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起了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我厅已于2008年5月29日表彰了一批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弘扬“万众一心、不屈不挠、友爱互助、自强不息”的抗震精神,以先进典型激励和推动抗震救灾工作。经厅党组研究,决定表彰第二批“5.12”大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13个,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先进集体2个,抗震救灾先进个人15名。
望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继续发扬劳动保障部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英雄气概,为做好灾区恢复重建和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努力奋斗。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
抗震救灾先进集体13个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什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平武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汉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青川县凉水镇劳动保障所
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先进集体2个
眉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抗震救灾先进个人15名
青川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文容
青川县劳动保障局职工 罗小军
彭州市小鱼洞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黄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