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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6月份为民服务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6月份为民服务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
(2008年7月4日)


  按照烟政发〔2008〕2号文件的部署,最近,市政府办公室对1-6月份市政府为民服务实事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建立健全各类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无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全部免除,开发区等9个县市区同时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截止6月底,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拨付免课本费资金2558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165万元,大中专学生奖(助)学金5351万元、生活补助金387万元,确保了我市无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失学。
  2.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
  1-6月份,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8.7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7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3979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66.9%、68%和79%;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5%。
  3.建立完善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和推介制度,大中专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75%以上。
  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烟台市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登记管理办法》,从岗位推介、就业见习、就业培训和资助等七个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帮助广大毕业生就业,目前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和推介工作已全面展开。举办了烟台市2008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1000多家用人单位参加招聘,提供就业岗位2.3万多个,4万多名求职者参加了应聘,2.1万多人次初步达成工作意向。
  4.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率达到60%以上。
  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并经省政府批准。拟于8月1日至9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参保登记、缴费及医疗保险证制作发放等工作,10月1日起,参保居民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农村低保在保人数达到农村人口的2.5%以上,全市年人均补差500元以上。
  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每人每年1161元,13个县市区保障标准均在1000元以上,最高的为1400元,上半年支出低保金2269.22万元,月人均补差47元。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06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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