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苏建质〔2008〕38号)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积极营造喜迎奥运会的良好社会氛围,高度重视并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大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力度”的要求和7月28日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各地建设局及安监机构要认真学习周伟强副市长的重要讲话,迅速行动起来,立即组织开展奥运会期间“查重点、治隐患”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不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9月30日。
二、检查重点
1.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外地施工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发生过事故企业的在建项目、历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和企业。
2.参建各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夏季高温、汛期的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汛、防台、防雷击等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值班制度的落实和夏季施工应急援救预案的完善情况。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着重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升降机、井字架、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民工生活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重点部位。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建设局及安监机构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协调、认真组织、迅速开展“查重点、治隐患”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和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管理的工作动态,强化动态管理,推动“查重点、治隐患”活动,以排查重大危险源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处于受控态,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2.各地建设局及安监机构,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24小时奥运会期间的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总监要坚守岗位,及时处置各类紧急情况。各地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报告;发生各类较大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接到事故报告,有关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协调和组织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