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海府办〔2008〕20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政府领导分工。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领导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徐唐先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机构编制、 审计、监察工作。
张磊常委、副市长:分管发展和改革、国土环境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保税区、高新区、西海岸管委会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财政、审计、监察工作;联系金融、税务工作。
刘庆声副市长:分管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旅游、文化体育、粮食工作;联系工商、烟草专卖工作。
蒙国海副市长:分管农业、林业、海洋和渔业、水务、“三防办”(含拦海)、气象、供销、扶贫、乡镇企业、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联系农村信用社工作。
韩美副市长:分管教育、卫生、红十字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外事侨务、民族宗教、残联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对台工作。
袁光平副市长:分管交通、交警(与交通建设管理相关的职能)、民政、物价、科技和信息、知识产权、安全生产、政府服务中心、投资环境监督中心工作;联系科协、海关、海事、民航、边检、驻军工作。
丁竹副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建设、园林、房产、房改、防震减灾、创建办工作;联系电力、电信、邮政工作。
徐敏生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厅、信访、研究室、法制、信息中心、统计、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工业、二轻、招商、商务、贸促会、商会工作;联系燃气、商检、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