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和示范点建设
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供水、供电、供气、住房、农资、旅游、金融、电信、环保、计划生育、公共交通等关系民生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公开制度,围绕办事项目、收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渠道等内容,依托“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不断完善办事公开目录,绘制办事流程图。结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执法监察、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发挥办事公开的综合效应。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促进示范点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形式更加灵活、程序更加规范,完善示范点建设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示范点建设、评比、考核和管理的标准体系。结合贯彻落实
《条例》情况,在全市确定一批市级示范点。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继续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一)积极探索建立集中、高效、便捷、透明的行政审批方式,推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创新管理,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继续加强乡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做到市、县、乡、村四级联动。
(三)着力打造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全民创业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四)建立并维护好政府信息查阅窗口,提供必要的电子设备(如触摸屏、电脑等),方便群众免费访问“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了解政府信息。
五、进一步强化招投标中心建设
积极推进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管理严格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层次清晰、职责分明的招投标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招投标阳光平台。
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