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意见的通知
(亳政办〔2008〕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经委、市民政局、市编办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意见
(市经委、市民政局、市编办)
为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22号),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遵循“改革、调整、发展、完善”原则,推进行业协会政会分开,强化自律,明确职能,调整布局,使行业协会逐步走上法制化、民主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努力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22号)精神,重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市场化方向,实现自主办会;提高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和履行职能的能力,积极探索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围绕我市现代中药、农副产品加工、能源和煤化工等主导产业,培育壮大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会机构和能力建设,特别是行业协会制度建设和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两个基础建设,形成体制完备、结构合理、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体系;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行业协会知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稳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实现行业协会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达到机构健全、布局合理、管理完善、环境优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