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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市、县(区)党校领导干部学习和举办高层次专题报告会的内容,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科技人员等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重点培养一批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知识、具有较强实务技能的知识产权高级人才。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市、县(区)要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并将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绩效作为考核各级负责人的重要指标。二是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三是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四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地方知识产权工作规范性文件,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巢湖市的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为我市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依法公正、高效地调处专利纠纷和专利侵权案件,形成多部门联合查处假冒、冒充专利案件机制,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调处高效工作方式。各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协作行动,形成查处打击知识产权领域侵权行为的合力。

  (六)建立统筹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市知识产权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协调机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并与其它部门密切配合,初步建立知识产权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方针,着重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落实企业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在从事专利工作中,充分运用专利文献,找准研发方向,并能合理利用已失效的国内外专利,低成本高效率地确定研发课题。及时将研发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并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应对竞争对手提起的侵权纠纷,保护合法权益。集中企业资源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商标和品牌的评选活动。

  (二)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鼓励国内外科技人员携带专利技术入住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在我市开展创新创业。促进我市优势产业、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应用技术研究。充分发挥我市在电缆、化工和磁性材料等产业优势,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消化、吸收等方式,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大资金投入和市场开发,重点抓好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实施和转化,并及时推广应用。推进我市知识产权成果的许可或转让,组织知识产权拥有者与企业家和投资者洽谈,促进非职务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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