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实施企业标准体系,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要在消灭无标生产的基础上,全面引导工业、农业、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实施企业标准体系,发挥标准体系的综合优势,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到2010年,全市各类名牌产品、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应全部建立企业标准体系,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企业数量达到20家以上,其中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家、3A级10家以上。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健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结合的农业标准体系,到2010年,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50项以上,全面覆盖我市主导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建成农业标准体系查询平台,为农户、龙头企业免费提供标准查询。加强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大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力度。到2010年,全市建成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个以上,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0个以上,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2个,引导3-5家企业通过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同时,大力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建成5家农产品标准化批发、零售市场。
(六)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推进金融、旅游、商贸、物流、餐饮、住宿、中介、体育、通信、电力、房地产、物业以及社区、村镇服务等服务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引导服务性企事业单位制订实施服务规范,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推动我市服务业的规范发展,培育一批知名服务企业和服务产品,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到2010年,培育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企业10家以上,制订1项省级服务业地方标准。
(七)加强技术标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技术标准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标准数据库,为企业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建立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和应对机制,围绕我市主要出口产品,研究掌握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等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动态,完善政府、行业、企业间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沟通渠道,即时通报国外重要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研究具体应对措施。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标准化相关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作为“质量兴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和激励机制。质监和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实施。发展改革、经委、商务、农业、环保、旅游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各大中型企业要确定专业性机构履行标准化工作职责,参加或开展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