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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8〕3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唐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ΟΟ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唐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立即在全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冀政办传〔2008〕1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本着“全面排查,重点打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责任主体”的工作思路,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检查、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综合执法,通过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农产品生产、食品药品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药品使用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链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实施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的防范得到有力保障,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够及时应对、妥善处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和药品使用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大检查行动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大检查行动以各职能部门为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重点检查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消费等各行业、各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问题,开展拉网式检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竖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大检查行动要注意做到统一时间、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各部门之间要做到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务求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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