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对各市、州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进行年度督查考核的通知
(吉卫函〔2007〕405号)
各市、州卫生局:
为全面了解本年度各地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依据年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吉林省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卫发〔2007〕15号)和“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表”的相关内容要求,省卫生厅决定于2007年11月中、下旬对各市、州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进行年度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主要内容
(一)监督体制改革及体系建设情况;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具体措施;
(三)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四)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督查考核方法及评价
本年度督查考核工作,总体上与省所组织开展的对市、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我厅的督查考核工作以暗访形式为主,同时采取问卷调查、查看资料、向相关人员核实情况等方法进行,不下发具体的督查考核方案,督查考核人员按照统一规定进行工作、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评分。督查考核结束后我厅将进行认真总结,通过我厅的暗访和省所的明查,力求全面客观地评价本年度各地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总体情况并下发通报。
三、督查考核工作安排
(一)督查考核范围:全省九市、州卫生局执法监督处(科)、随机暗访全省九市、州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若干家。
(二)人员组成:周振元、高虹、徐明莉、张巍、省所卫生执法监督员。
(三)时间安排:11月中、下旬。
四、有关要求:
(一)要求各市、州卫生局高度重视督查考核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二)要求各市、州卫生局准备卫生行政部门全年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总结材料,力戒泛泛谈工作,要突出工作亮点和创新点,强调工作实效,设想明年工作并对我厅执法监督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督查考核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适时通知当地卫生局监督处(科)派人陪同检查,由陪同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检查情况。
(四)对暗访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要求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我厅反馈。
(五)督查考核人员交通食宿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