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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标准》的通知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推进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健康发展,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标准》,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附件: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标准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七日

  附件: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标准

序号评价指标分值评分标准数据来源及
  考评方法
扣分原因得分
1组织领导4    
1-1新农合工作纳入县、乡党委领导和督办的重点工作,并由县、乡政府具体组织多部门共同实施并落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4无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或联席会议通知及资料扣1分; 部门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未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扣1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未亲自抓落实的扣1分                            听汇报、查阅会议记录、文件  
2经办机构19    
2-1县级经办机构编制2编制部门未行文确认的不得分;编制人员未落实到位的扣1分经办机构、县编办  
2-2县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2未列入财政预算的不得分;列入预算但经费不能保证的扣1分经办机构、县财政局  
2-3乡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2乡镇无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扣1分;经费不能保证的扣1分经办机构、县编办  
2-4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登记;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登记2有1级1处不规范不完整的扣0.5分医疗机构、现场调查  
2-5县、乡、村三级定期参合农民补偿情况3有1处不定期公示或公示不规范的扣0.5分现场调查  
2-6县内住院实行当日出院、当日报销2随机抽查出院患者和出院结算凭证,每发现一人/次未落实的扣0.5分现场调查  
2-7报销医疗费用审核准确4随机抽查报销审核病例,发现一人/次误差扣0.2分经办机构、现场调查  
2-8完善各项工作制度2资金管理、证件管理、票据管理、报销管理、医疗服务管理、转诊管理、处方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准入管理、用药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少一项未公示扣0.2分经办机构  
3参合与筹资10    
3-1参合率6低于60%不得分;60%以上每提高1%得0.2分经办机构  
3-2参合农民缴费按时足额收缴到位2未按时足额收缴到位的不得分经办机构、县财政局  
3-3收取农民参合费用开据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2未开据收据不得分;部分没开据扣1分经办机构、县财政局  
4基金使用和管理16    
4-1风险基金提取2未按规定及时提取并上缴省专户管理不得分经办机构  
4-2基金总使用率3低于80%,每降低1%扣0.3分经办机构  
4-3住院统筹基金使用率5低于90%,每降低1%扣0.3分经办机构  
4-4历年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率3不得高于本年度筹资总额的30%,每增加1%扣0.3分经办机构  
4-5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审计部门年度审计计划并定期审计3未纳入年度审计计划扣1分;未按年度进行基金专项审计的扣2分经办机构、县审计局  
5医疗费用及补偿水平27    
5-1县级次均住院费用控制5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得3分,每降低50元加0.5分,每增加50元扣0.5分经办机构  
5-2乡级次均住院费用控制5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得3分,每降低50元加0.5分,每增加50元扣0.5分经办机构  
5-3县乡目录内医药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5达到100%得5分,每降低1%扣0.5分经办机构  
5-4县级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5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经办机构  
5-5乡级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5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经办机构  
5-6大病二次补助1有方案得1分经办机构  
5-7慢性病门诊补偿1有方案并实施得1分经办机构  
6定点医疗机构8随机抽查出院患者结算病例10份   
6-1收费标准3每发现一处未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的扣0.2分定点医疗机构  
6-2审批制度3《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外的项目未获得患者签字同意,发生一次扣1分;未建立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贵重药品的审批制度的扣2分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  
6-3一日清单制2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未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的,发现一起扣0.5分定点医疗机构  
7信息管理8    
7-1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报表,数据准确,无迟报、漏报、虚报、错报现象3弄虚作假得零分;不准确,发现一处扣0.5分;迟报、漏报1次各扣1分省新农合管理办公室  
7-2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有关档案资料记录准确,保存完整3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档案资料记录不准确或保存不完整各扣1.5分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  
7-3建立参合农民信息数据库2不完整或不准确扣1分,建立未应用不得分经办机构  
8农民的认识程度和满意度4    
8-1参合农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知晓率2知晓率低于85%的,每降低1%扣0.5分入户调查  
8-2参合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满意度2满意度90%以上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入户调查  
9投诉情况4    
9-1媒体曝光2市级媒体曝光一起扣1分;县级媒体曝光一起扣0.5分经办机构  
9-2患者或家属向省、市级投诉2经核实后发生一起扣1分经办机构  
 合    计扣分: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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