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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卫生厅纪委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吉林省卫生厅纪委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驻吉卫纪发〔2008〕2号)


各市、州卫生局及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纪委,厅直各单位纪委,厅机关各处室:
  2008年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己任,深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在加大“惩防并举、依法纠风”的工作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为卫生事业改革和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一、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工作实效
  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协助厅党组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工作,抓好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把监督的关口前移,拓宽监督渠道,实施有效监督。
  (一)加强对“管权、管钱、管人”及“三重一大”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中的“一票否决”、领导干部任职前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议大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向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和因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重大事故、群访事件的问责等相关制度及规定。要对涉及面较大的审批、评审、晋级、鉴定、考试进行重点监督。
  (二)积极参与对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保证阳光操作,维护群众利益。对违规的部门、机构及相关人员一定要追究责任。
  (三)加强对“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卫生部规定的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各项内容。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各类权力运行程序公开,尤其是抓好干部任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及评审、鉴定等重大事项的公开。
  (四)参加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听取领导班子个人述职述廉,对厅机关公务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廉洁自律教育。对领导班子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的重点单位和上访、举报案件多发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法规、行政规章、行业规定。必须突出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必须注重制度的保证性功能,必须强调监督的关键性环节,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对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要通过改革进行权力分解或加强程序控制,对于关键岗位人员要实施定期轮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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