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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三小”工程饮水卫生调查的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三小”工程饮水卫生调查的通知


六盘水市、黔西南州、毕节地区卫生局、水利局,黔西县、纳雍县、金沙县、织金县、大方县、盘县、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安龙县、兴义市、六枝特区卫生局、水利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同志在贵州视察工作期间,作出了关于解决群众“三小”(小山塘、小水池、小水窖)工程饮水卫生问题的重要指示。省委书记石宗源同志作了“关于解决群众‘三小’工程饮水的卫生问题,请省卫生厅牵头组织省水利厅等部门,在今年一季度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报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要批示。根据石宗源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与我省“三小”工程分布情况,省卫生厅、省水利厅决定在黔西县、纳雍县、金沙县、织金县、大方县、盘县、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安龙县、兴义市、六枝特区开展“三小”工程饮水卫生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六盘水市、黔西南州、毕节地区以及黔西等12个县(市、区、特区)卫生局、水利局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重视解决民生问题的高度,认真落实曾庆红同志重要指示和石宗源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协调配合,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地完成调查各项任务。

  二、各级卫生局要牵头组织调查工作,水利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学校要积极协助,按照《贵州省农村“三小”工程饮水卫生现状调研方案》要求,共同做好选点、发动群众的工作。

  三、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要积极协助完成调查工作。

  四、调查工作从2007年3月15日开始,3月30日结束。

  五、省卫生厅、省水利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调查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贵州省农村“三小”工程饮水卫生现状调研方案

省卫生厅
省水利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贵州省农村“三小”工程饮水卫生现状调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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