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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实施方案

  4、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登记在册吸毒者500人以上的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以上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每个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登记入住人数达到250人以上;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县为5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各类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5、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
  6、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中,有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有抗机会性感染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中,有90%以上得到相应的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县(市、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三、行动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1、加大《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形成依法防治的社会氛围。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组织宣传、法制、教育、公安、财政、卫生、人口计生、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组成省级宣讲团到各地巡回宣讲《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艾滋病防治形势和相关知识,地级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或艾滋病协调小组也要组织宣讲团到辖区进行宣讲,宣讲团所到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政府主要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团校,要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策略纳入培训课程,加强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宣传、培训和教育。
  2、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和“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省和各市(州、地)主要媒体配合省及各地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积极做好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刊播艾滋病防治的有关政策及知识、推广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报纸每月1次,广播、电视每月2次。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宣传。各重点新闻网站开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更新栏目内容。
  3、加强公共场所、乡镇和社区宣传教育。全省各大、中城市、县(市、区)的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要设立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的户外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每个县至少1-2块,市(州、地)政府所在地至少4-5块,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两城区不得少于8块,小河区不得少于4块。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集散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要设置宣传橱窗或放置可供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宣传材料。宾馆、招待所和旅店应做好相应的艾滋病防范和宣传工作,在登记服务台要备有供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营业性娱乐场所,要为顾客提供有关宣传材料,并张贴艾滋病防治宣传画。影剧院、青少年宫、文化馆等文化、科普场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节目开始前播放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没有播放条件的,应具备自取的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
  各级各类医院要以在候诊大厅设立咨询台、设置宣传橱窗、放置宣传资料的适宜方式,开展经常性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设立和公布艾滋病性病防治咨询热线电话,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的咨询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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