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扩大贫困救助覆盖面。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救助)是实施项目的重点内容,我省2007年58个项目县救助比例仅28.5%,救助比例太低。为提高救助比例,各县可将“降消”项目贫困孕产妇救助与新农合、农村特困救助结合起来实施,同时采取住院分娩限价措施,努力减轻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经济负担。2008年,将提高住院分娩率,扩大贫困救助覆盖面,落实孕产妇贫困救助作为重点考核指标。
五、落实“降消”项目管理及培训经费。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项目管理经费,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各级拨付项目资金要按规定的数额及时到位,不得截留,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封闭运行,避免报账时直接现金支付。同时,严格执行住院分娩补助公示制度,特别是对个人的补助情况、卫生院资金使用情况等环节进行公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六、切实做好“降消”项目的网络直报,确保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信息源头的建设,做好原始数据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原始数据采集,落实专人负责,完善报告流程和制度。加大数据质量控制的力度,认真完成数据的审查,提高数据的质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络直报。
七、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及产科急救服务能力。
(一)提高村卫生室妇幼保健能力。在今年村卫生室房屋建设的基础上,配套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及儿童体格测量所必须的骨盆测量仪、身高计、体重秤、血红蛋白测量仪等设备。要加强村级卫生人员对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及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并提供干预建议。
(二)提高卫生院产科服务能力。在国家对卫生院产科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各项目县的政府也要加大对卫生基本设备的配置及产科人员配备。各项目县应保证每个卫生院有1-2名能开展产科服务专业人员,特别是目前还不能开展平产接生卫生院,应尽快解决产科人员配备。地、县两级要进一步加大对卫生院产科人员的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和提高平产接生和处理难产接生技能。
(三)提高县级产科急救能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应加强县级产科急救的抢救能力及绿色抢救通道的应急能力建设。采取理论技术培训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救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