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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十五)破解干部人事工作难点。加强县(市、区)基层单位非领导职务任职情况调研分析,研究探索进一步规范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效途径。结合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推行基层单位能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岗位绩效激励机制。
  (二十六)深入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利益调整,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促进干部心理和谐。开展创建国税文化建设示范点活动,适时召开成果展示会,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六、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七)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推进教育、制度、监督与惩治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增强干部的法纪观念、廉政意识、执法风险意识。加强廉政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符合江西国税实际、环环相扣、制约有效的廉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行“阳光作业”和执法责任制,大力实行内部行政事务公开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二十八)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贯彻《江西省国税系统“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对文明单位进行动态管理。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争取在第二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四届省级文明行业、全国巾帼文明岗与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工作中,比例有所提升。积极参加全省“十大窗口服务明星”、“十大岗位业务能手”、“十大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活动。评选和表彰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参加送温暖、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机关、和谐小区、和谐家庭等活动。
  (二十九)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等。
  (三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权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明查暗访,加大对投诉问题的查纠力度。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损害国税形象的不正之风,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巩固行风评议成果,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以良好的政风行风促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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