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大力清理、整顿各种不必要的文件、会议、评比和检查等项目,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不随意新增需基层新报送的报表资料。充分利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数据集中共享优势,凡系统能够自动生成或经过加工可以生成的数据、报表,不再要求基层报送。
(二十一)加强服务考核。落实服务职责,统一和规范纳税服务标准,明确纳税服务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体系。实施办税投诉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国税机关内部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基层评议机关的制度和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纳税服务质量的外部评议制度,形成量化指标,通报考核计分。组织开展税收服务满意度综合调查,分别测评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纳税服务、下级国税机关对上级机关服务基层的满意度。适时评选表彰税收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加强队伍建设
(二十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能力建设,举办全省国税系统正处级领导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和副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班;开展处级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和科级领导干部专门业务培训。抓好组织建设,制定处级后备干部补充调整办法,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培养机制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将选拔、培养和使用与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各级局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党组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制度、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巡视反馈制度、移交转办制度和巡视整改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提高巡视工作实效;全面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整合巡视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人事监督、财务监督、执法监督等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
(二十三)提高基层执行力。贯彻落实《2007-2010年江西省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继续推进“十员五百佳”教育培训活动,举行“十员”达标补考。省局组织能手竞赛,选拔出“五百佳”,形成各类别人才库。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个人”活动,不断提高国税人员的学习力、创新力和操作力,使更多的国税人员成为“学习型标兵”,更多的国税集体成为学习型组织。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规范基层党组织办事机构,落实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二十四)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和谐状况调查分析制度,开展全省国税系统和谐状况专题调查。落实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定期对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搭建干群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利用领导接待日、深入基层调研、设置领导干部电子信箱等形式,搭建起领导与群众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对老同志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