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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认真执行税收政策。落实有利于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重点是落实促进下岗再就业和残疾人就业、鼓励公益性捐赠、扶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企业技术改造、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的税收政策。落实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和节能减排设备投资减免等税收政策。落实有利于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重点是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高科技产品出口,促进外贸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落实税收协定等各项税收政策,做好情报交换工作,引导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到境外投资,扶持“走出去”企业发展壮大。
  (四)加强税收政策调研。加强对已出台政策的跟踪问效,重点调研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和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等重大税收政策调整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实施效果。加强对即将出台政策的调研,重点对鼓励自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等税收政策调整进行调研,反映江西实际情况和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调整前相关工作。加强前瞻性政策的研究,深入调研支持我省支柱产业和列入全省产业经济“十百千亿工程”的重点企业,以及具有比较优势的铜、钨、稀土、盐化工、多晶硅、有机硅和工业陶瓷等矿产资源产业做大做强的税收和管理措施政策,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二、深化依法行政
  (五)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和新出台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继续对部分设区市国税系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并对2007年省局重点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按照“注重质量、分类指导”的原则,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召开依法行政工作现场会,评选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水平。
  (六)确保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运行。根据总局《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试行)》及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的有关要求,适时修订《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制定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按月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考核,每半年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监察,根据考核、监察情况按年兑现奖惩。积极探索外部评议的有效方法和途径。针对税收执法子系统和执法监察子系统发现的执法和管理问题,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持续改进工作。
  (七)切实加强内部行政管理。加强财务管理,试行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运行工作,稳步推行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改革和规范市、县局津补贴工作,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资产和基建项目审批管理,做好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加强政务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政务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深化人事管理系统应用,提高使用效率和应用水平;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实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制订相关考核制度,切实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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