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8〕23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200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省局制定了《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二月一日
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以构建和谐江西国税为重点,落实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深化依法行政,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税收服务,加强队伍建设,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的基本目标是:一是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管理的执法岗位考核面达100%,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面达100%。二是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税负预警机制,省局每半年对重点增值税纳税人进行一次税负预警、每年对重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一次税负预警,县(市、区)局对税负异常户进行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是继续提高税负率,力争工业增值税税负率比2007年提高0.5个百分点,商业增值税税负率比2007年提高0.2个百分点。四是优化为纳税人和为基层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基层满意度均达90%以上。五是大力推行全员岗位培训,广泛开展岗位技能竞赛,省局“五百佳”人才库初步建立。六是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全省国税收入突破400亿元,实现国税收入7年翻两番。继续提高国税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和占财政收入比重。
一、落实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
(一)落实所得税制改革。加强新
企业所得税法的宣传,争取将其列为全省重点普及法律之一。全面贯彻落实新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工作,清理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新
企业所得税法顺利实施。
(二)落实流转税制改革。进一步做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工作,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积极做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调整的宣传解释、实施准备等各项工作,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