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络调查。省局将把《江西省国税系统和谐状况问卷调查表(内部、外部)》分别在内外网公布,请各市、县(区)国税局于4月25日前组织所属人员登陆内部办公网填写调查表,并告之纳税人登陆外网填报调查表。
4.专题分析。在全面掌握调查情况的基础上,相关处室和设区市局要认真开展专题分析,形成专题分析报告。
五、责任分工
1.教育处总牵头,负责和谐状况调查的协调、组织、实施工作,主要包括草拟调查方案,编制问卷调查表,汇总调查结果,形成调查分析报告等。
2.监察室职责:重点负责外部满意度调查,以及对问卷调查表提供资料和进行分析。
3.省局机关其他处室的职责:按照各自职能,为和谐状况调查提供资料和进行分析。
六、调研步骤
(一)调查准备(3月31日-4月6日)
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调查方案,编制调查问卷表,确定调查工作流程。
(二)调查实施(4月7日-5月9日)
分两个阶段开展调查活动,第一阶段为市、县(区)局组织调查阶段,根据省局的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层层开展调查活动。调查情况以设区市局为单位收集、汇总,形成调查报告于4月25日前报省局(教育处)。第二阶段为省局调查阶段,省局组成若干调查小组分赴基层开展调查。
(三)调查分析(5月12-16日)
对收集的调查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全面反映我省国税系统的和谐状况,系统总结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客观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与根源,提出改进和谐状况和提升满意度的对策和建议。
(四)调查汇报(5月中旬)
汇报调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构建和谐国税的意见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
各级国税机关要提高对开展和谐状况调查活动的认识,加强对开展和谐状况调查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负责抓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调查活动顺利开展。在调查活动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抓住重点和关键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保证调查质量的基础上要注重提高调查效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做到求真务实,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要严明工作纪律,对省局部署的工作,明确责任,实事求是地坚决抓好落实,对和谐状况调查的情况,不得随意在新闻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