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中铁集装箱西安分公司PB6000大型铁路货物安全检查系统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陕卫法便函〔2008〕90号)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PB6000大型铁路货物安全检查系统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西分运[2008]24号)收悉。经审查,我厅同意陕西高科辐射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该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